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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一人被公开悬赏,你认识吗?

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
悬赏公告
    本院在执行张明申请执行杨晓楠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【案号:(2013)包开民初字第95号】一案,因被执行人杨晓楠逃避执行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(申请执行标的额¥52002.5元及利息,未履行标的额¥51258.5元及利息)。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依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及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之规定,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明的申请,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晓楠的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,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信息:
    杨晓楠,男,1980年7月30日出生,汉族,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一号街坊2号院9号。

征集线索
    被执行人杨晓楠的下落及名下隐匿的可供执行财产。
   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晓楠的下落及财产或执行线索,经本院证实有效,最终完成强制执行并将财产线索变现,或因提供的财产、执行线索致使被      执行人缴纳执行案款,申请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5%作为悬赏金(悬赏金由申请人承担)。
    悬赏期限:2024月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。
    举报咨询:16647210525  史助理
    本院郑重承诺: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
2024年4月15日
来源: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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